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危险废物处置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04-08 09:57:49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

三、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概况:安阳地区医院实验室废液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院内

、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5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同时具有HW49(900-041-49900-047-49900-999-49900-044-49)处置能力。

1.6 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1.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4  10 日至2023 4 12 日(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安阳市灯塔路260号安阳地区医院总务科

3方式:请携带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携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41214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阳市灯塔路260号安阳地区医院办公楼三楼小会议室。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23 4  1414  30 分。

谈判地点:安阳市灯塔路260号安阳地区医院办公楼三楼小会议室。

、联系方式 

  人: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址:安阳市灯塔路260

  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372-5958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