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西院区门诊楼地下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24 17:02:33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西院区门诊楼地下室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西院区门诊楼地下室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AYDQYYZWK-2023-020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门诊楼地下室改造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要求

1.5工期30天

1.6采购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1.7其他说明: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招标有关信息

3.1报名时间:2023年1025-2023年1031日(节假日除外)

3.2开标时间:见要求

3.3开标地点:见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260号

联系人:常老师

 话:0372-5958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