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对医保场景监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医保场景监控项目
1.2 项目编号:YBK-2023-11-01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医保场景监控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1.6 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7 采购预算:199,600元
1.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7、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及服务仅限《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过检名单或需经上述名单供应商授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用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经磋商小组审核后现场退还。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资料的为无效响应并进一步追究责任。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与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260号)办公楼三楼医保科;
3、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事宜
1、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
2、地点: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260号)。
3、磋商响应文件收取方式:磋商现场收取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联系人: 申小华,董艳超
联系电话:0372-5111501
2.监督人: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纪律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2-5108756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