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营养制剂配送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HNZD-2024-033
三、澄清内容:
原内容1:
2.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注明有效日期),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原内容2:
3.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发送证明文件须标注所投标段)
3.2.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注明有效日期),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澄清后内容1:
2.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凭证)依法不需要取得相关许可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注明有效日期),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澄清后内容2:
3.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发送证明文件须标注所投标段)
3.2.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凭证)依法不需要取得相关许可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凭证)依法不需要取得相关许可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注明有效日期),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四、发布澄清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安阳地区医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26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2-5108786
代理机构: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丹丹
联系电话:17630606792
联系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福九鼎锅炉厂四楼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