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
我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机构设在医务科(中医管理科),负责医师资格审查、审核,承担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管理、指导,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撤销、备案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其中我院为第一执业医疗机构。
(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1、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执业2年以上的,可再选择1-2个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执业满5年的医师,可选择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为第二执业地点。
(二)完成我院(第一执业医疗机构)的工作任务。
(三)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申请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并与在我院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四)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五)在上一年度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医疗事故或次要及以上责任医疗损害事件的。
(六)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制度不符合多点执业的医师不得申请多点执业。
三、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医师本人填写《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表》(见附件)
(二)经三方同意并签订《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医师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合作协议》(见附件)
(三)具体操作步骤:微信搜索“民科微服务”小程序,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业务系统-下拉导航-业务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点击进入,完善信息后确认提交(有效期从申请日开始为期一年,超过时间无效)。
四、责任与义务
(一)多点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依法执业,遵守《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核定的执业地点、类别和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出执业范围、执业地点、诊疗科目等开展执业活动。
(二)多点执业医师应当完成我院要求的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等指令性任务。
(三)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合理转介患者,扰乱医疗秩序,损害患者权益。
(四)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不作为第二或第三执业医疗机构校验、技术和设备准入、诊疗科目设置和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的人员评价依据。
(五)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承担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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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濮安地医字〔2023〕87号《关于印发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