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会诊备案流程


时间:2025-07-18 19:13:09

(一)会诊医师的资质

1.外出会诊医师一般应为正式受聘于本院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2.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3.在不影响本科室、本医疗组正常工作并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

(二)会诊流程

1.首先邀请会诊的医院应当先向我院医务科发送会诊邀请函或先电话邀请。

2.本院接到会诊邀请后,医务科或总值班应根据邀请函内容联系相关科室或邀请医师,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急会诊1小时内,平诊会诊24小时内)。

3.医务科通过电子邮件向邀请医院发送《医师外出会诊派出函》,派出会诊医师后电话告知邀请医院。

4.会诊结束后,医师应与邀请医院医师共同填写《医师外出会诊信息反馈表》,反馈表可由邀请医院发送电子版至我院医务科邮箱或者由我院会诊医师携带纸质版交至医务科。

(三)我院不派出医师外出会诊的情形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及不具备医疗救治条件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4.邀请医院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5.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件依据:濮安地医字【2025】45号 《关于印发院际会诊制度的通知》